根据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办法》,严格食品流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诚信制度,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机构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李跃球同志任组长,李国强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唐和明、黄海波同志为副组长,文明志、熊晓光、李建伟、周智慧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晓光、李建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组织《方案》的实施。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1、宣传发动(从四月十日到四月底)。要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车、横幅标语,发宣传单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主要宣传商务部《办法》和我们的要求,使广大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办法》、遵守《办法》、监督《办法》的执行。
2、调查登记(四月十五日到四月二十八日)。对本区范围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等)和经销商(即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现场制作销售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3、集中培训。五月初集中一天时间对区内上规模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强化培训。主要是学习《办法》,重点是培训如何规范经营。
4、规范经营行为。五月一日到五月底,利用一个月时间,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按《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具体分两步实施,第一步是突出重点,主要范围是城区超市、集贸市场,主要经营食品是粮、肉、油、奶等大众食品和儿童食品。第二步是全面规范经营,要求在五月底前,全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基本上达到规范经营。
5、建立市场日常巡查制度。一是从六月一日到六月十日,对全区主要市场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未按《办法》规范经营的限期整改,整改不达要求的予以处罚。二是组织巡查人员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地检查。重点是看市场和经销商是否取得营业执照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食品的相关证照,其食品经营环境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市场是否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市场是否按《办法》第七条要求建立管理制度;市场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销售是否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是否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市场是否冒用、使用伪造的绿色市场认证标志等。其中核心是市场是否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办法》第七条规定的5个管理制度。
6、建立和不断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要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场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与行业中介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促进行业自律,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要节日市场等开展专项整治。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者保密并设举报奖。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并按《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7、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组织一支五人以上的巡查队。从四月十日到四月十五日,对全体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主要是学习商务部《办法》和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懂法,学会执法。要制定巡查队员纪律,使队员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要开展经常性地教育,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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