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要索取正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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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20 10:19 文章来源:冷水滩区国税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当前,全国各地“家电下乡”活动正如火如茶地开展,有20余家中标企业推出了1000多个型号的产品,除在城区网点销售外,有的还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到农村乡镇展销。农民朋友持本人身份证可以购买任何一个中标企业的产品,到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申领补贴。
然而,据了解和税务机关接到的反映,在“家电下乡”活动中,有极少数商家以没有到税务部门领购发票等各种理由,故意不向购买者开具发票,甚至还存在开具假发票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为此,笔者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必须向商家索取正规发票,如果商家拒绝开具发票,可向商务局、税务机关举报。一是为了防止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发票是维权的重要依据。二是防止国家税收流失,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三是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利益,因为必须凭正规发票才能申领到补贴,让广大农民朋友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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