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零售业促销行为,确保十一期间促销活动有序、安全展开。2009年9月15日起,冷水滩区商务局联合区直相关单位依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18号)对全区商业十一期间开展促销行为进行检查。
次此检查重点是商业企业促销活动安全预案及机制促销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实施功能是否正常。要求大型促销活动在结束后15日内将活动内报该局备案。经实地检查全区各商业单位积极贯彻《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已制定应急预案,促销安全措施措施日臻完善,该区步步高超市、通程电器、河东数码港等大型商业企业促销活动宣传内容清晰真实,安全预案及应急机制齐全。
在检查中,该局依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对商业企业促销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各自监管范围加强促销监管工作。确保全区促销活动有序、安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