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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国土局办事指南
2007-04-17 08:24  文章来源:冷水滩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办理程序:

(一)文字材料:

1、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求文件;

2、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耕地补充方案;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7、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8、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

9、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图件材料: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2、拟占用土地的1:1千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补充耕地位置图(在1:1千分幅土地的瞬息现状图上标注);

4、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注:已完成补充耕地的,加附补充耕地验收文件;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加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占用基本农田的,加附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加附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评估有关资料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准备情况的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未报省备案的,加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三)附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成立批文、法人代表证书;

2、涉及占用耕地,要有耕地占用纳税申报审批表。

二、申办土地登记发证办理程序: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1、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批准书、土地红线图、测量成果等划拨土地批准资料;

2、协议出让土地的,提供出让合同、土地红线、测量成果、估价确认书等出让土地批准资料;

3、招标、拍卖土地的,提供招标、拍卖土地的合同、土地红线、测量成果等有效资料;

4、土地转让的,提供出让合同、转让协议、土地红线、测量成果等土地出让审批或审核资料;

5、涉及农用地的,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申请登记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权属不清、存在权属争议纠纷的,应先进行权属界定处理,确认权属后,方可办理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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