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产定耗”加强农产品进项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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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2 16:21 文章来源:冷水滩商务局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区国税局加强农副产品进项税管理,从第三季度起全面推行“以产定耗”的农副产品进项税管理办法。推行范围为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加工的企业,涉及造纸、制革、食品罐头、粮油加工、制药、油脂油料、竹木加工等行业。
该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抽调业务素质高人员,根据企业申报的物耗率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主要产品所耗用农产品具体情况,按照定额消耗指标和生产产成品的数量,核定所耗用的农产品数量,确定农产品物耗率。再结合农产品库存情况,核定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该局还建立定期分析评估制度,根据企业每季报送的《农产品收购、加工情况表》和日常征管情况,每季分析一次,对物耗率变动较大、税负较低、以及收购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年结算一次,对原材料库存、产成品库存进行盘点,以便确定企业应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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